計劃全稱 | 渤海匯金甄選創富FOF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產品代碼 | 4V0032 |
備案編碼 | SXD142 |
計劃類型 |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管理人 | 渤海匯金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銷售機構 | 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
投資目標 | 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本計劃通過精選國內投研能力突出、風控嚴格、運營穩健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多元化投資各類資產和策略,力爭實現委托人資產的穩健增值。 |
投資范圍 | 1、接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包括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證券公司集合資管計劃、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發行的一對多資產管理計劃、保險資管計劃、期貨資管計劃、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等; 上述資產管理產品應為主動管理類產品,所投產品的管理人不得進行轉委托,所投資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再投資于除公募基金以外的其他資產管理產品。 2、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含QDII基金); 3、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 4、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協議存款、同業存款、同業存單); 5、在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發行的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 6、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 7、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金融衍生品(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允許投資范圍); 8、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如果本集合計劃投向資產支持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將僅投資于優先級份額。資產管理計劃存續期間,管理人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以及合同約定的投向和比例進行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運作。資產管理計劃改變投向和比例的,應當事先取得投資者同意,并按規定履行合同變更程序。 |
風險收益特征及適合推廣對象 | 本計劃屬于【中等風險(R3)】風險投資品種,適合風險識別、評估、承受能力【C3】及以上的合格投資者。 |
目標規模 | 資產管理計劃的初始募集規模不得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管理人有權延長或提前結束募集期。單個客戶參與金額不低于40萬,投資者數量為2人(含)以上200人(含)以下。 |
存續期限 | 本資產管理計劃存續期限為10年。當出現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情形時,進行終止清算。 |
參與起點金額 | 本集合計劃首次參與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40萬元,追加參與的最低金額為人民幣1萬元 |
費用 | 1、認購/申購費率:0.50%。 2、退出費率: 0。 3、管理費率:1.50%/年。 4、托管費率:0.04%/年。 5、業績報酬:對集合計劃委托人年化收益8%以上部分計提40%的業績報酬,具體參見合同 6、其他費用:具體參見合同 |